在工作中遭遇工伤是一件不幸的事,而进行工伤伤残鉴定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环节。知晓工伤伤残鉴定的流程及要点,对于每个劳动者来说都至关重要。
工伤伤残鉴定的流程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是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时需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接着是受理环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材料不完整,委员会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及时组织鉴定。
然后是组织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必要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最后是作出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会自作出之日起20日内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在这个过程中,有几个要点需要特别注意。一是时间方面,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避免错过鉴定时机。二是材料准备要齐全准确,否则可能会影响鉴定的进行。三是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了解这些要点对自身权益保障意义重大。从经济层面看,准确的伤残鉴定结果直接关系到工伤职工能获得的赔偿金额。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着不同的赔偿标准,如果因为不了解流程和要点导致鉴定结果不准确,可能会使职工少获得应有的赔偿。从生活保障角度来说,合理的赔偿能帮助工伤职工支付后续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保障其基本生活质量。而且,知晓这些内容能让职工在面对工伤时更加从容,增强自我维权意识,避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为了更清晰地呈现工伤伤残鉴定的流程和要点,以下用表格进行对比:
流程环节 具体内容 要点 申请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或停工留薪期满,职工或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准备申请表、诊断证明、病历材料、身份证明等 在规定时间申请,材料齐全准确 受理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材料,不完整的要求补充,完整则组织鉴定 及时补充材料 组织鉴定 从专家库抽专家组成专家组提出意见,必要时委托医疗机构协助诊断 配合鉴定工作 作出结论 根据专家组意见作出结论,20日内送达职工、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保机构 对结论有异议可申请再次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