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失业险为失业人员提供了一定的生活保障。那么,符合什么条件才能领取失业险,具体的领取流程又是怎样的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领取成都失业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等情况。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后,就可以进入领取流程。第一步是用人单位办理失业人员失业登记。用人单位应在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15日内,到单位所在地的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失业人员失业登记。所需材料包括《成都市用人单位办理失业人员失业登记花名册》《成都市失业人员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等。
第二步是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等材料,到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第三步是审核。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对失业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标准。
第四步是发放。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从办理失业登记次月起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到失业人员提供的银行卡账户。
为了更清晰地展示相关信息,以下是一个简单的表格:
事项 详情 领取条件 1.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和本人缴费满1年;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 已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 用人单位办理失业登记 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15日内,到单位所在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办理,需《成都市用人单位办理失业人员失业登记花名册》等材料。 失业人员办理登记和申领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持身份证等材料到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办理。 审核 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审核材料,核定领取期限和标准。 发放 符合条件的,从办理失业登记次月起按月通过银行转账发放到银行卡账户。在整个领取过程中,失业人员要注意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避免错过申领时间。同时,要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确保顺利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