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当日结算价如何计算?

优秀先生

在期货交易中,当日结算价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对投资者的权益和交易决策有着重要影响。那么,期货当日结算价究竟是如何计算的呢?

不同的期货交易所对于当日结算价的计算方式存在差异。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国内几大主要期货交易所的计算方法。

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采用的计算方式基本类似。对于有成交的合约,当日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其计算公式为:当日结算价=Σ(某一合约成交价×该成交价成交量)/Σ该合约成交量。例如,某期货合约在当日有三笔成交,价格分别为 5000 元、5010 元和 5020 元,成交量分别为 100 手、200 手和 150 手。那么当日结算价=(5000×100 + 5010×200 + 5020×150)/(100 + 200 + 150)。经过计算,得出当日结算价。

如果当日该合约无成交,上海期货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规定,以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作为当日结算价。而郑州商品交易所规定,取前一交易日结算价和当日结算价两者之间的中间价作为当日结算价。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计算方式有所不同。沪深 300、上证 50 和中证 500 股指期货合约的当日结算价为合约最后一小时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最后一小时因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交易中断的,扣除中断时间后向前取满一小时视为最后一小时。合约最后一小时无成交的,以前一小时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作为当日结算价。该时段仍无成交的,则再往前推一小时。以此类推。合约当日最后一笔成交距开盘时间不足一小时的,则取全天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作为当日结算价。

为了更清晰地呈现各交易所计算方式的差异,以下是一个简单的对比表格:

交易所 有成交时结算价计算方式 无成交时结算价计算方式 上海期货交易所 成交价格按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 大连商品交易所 成交价格按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 郑州商品交易所 成交价格按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前一交易日结算价和当日结算价中间价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最后一小时成交价格按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按规则往前推时间段取成交价格加权平均价或全天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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