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在看病时,了解如何报销费用以及报销的流程和标准至关重要,这能有效减轻他们的医疗负担。以下将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低保户看病报销主要涉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报销两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基础的保障,而医疗救助则是针对困难群体的额外保障。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流程通常如下:低保户在就医时,需持本人的身份证、医保卡前往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在结算费用时,可直接在医院的结算窗口进行报销。医院会自动扣除可报销的部分,患者只需支付个人自付的费用。若因特殊情况未能在医院直接结算,患者需保留好相关的医疗费用票据、病历、诊断证明等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当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医疗救助的报销流程相对复杂一些。低保户在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若个人自付费用仍然较高,可以申请医疗救助。一般需要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医疗费用票据、医保报销结算单等相关材料。社区(村)委会进行初审后,上报至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再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经审批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金将通过社会化发放的方式支付给低保户。
关于报销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和范围因地区而异。一般来说,在一级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相对较高,可达到 80% - 90%;在二级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约为 70% - 80%;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则在 50% - 70%左右。同时,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费用才能报销。
医疗救助的报销标准也不尽相同。通常,对于低保户的医疗救助,会对其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费用进行二次报销。救助比例一般在 50% - 80%之间,具体比例根据当地政策和救助对象的实际情况确定。此外,一些地区还设置了医疗救助的最高救助限额。
为了更清晰地展示,以下是一个简单的对比表格:
报销类型 报销流程 报销比例 报销范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定点医院直接结算或持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一级医疗机构 80% - 90%;二级医疗机构 70% - 80%;三级医疗机构 50% - 70% 医保目录内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费用 医疗救助 社区(村)委会初审 - 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 - 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50% - 80%(具体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 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费用低保户在看病报销时,要及时了解当地的医保政策和医疗救助政策,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报销手续,以确保能够享受到应有的报销待遇,减轻医疗费用负担。